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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業企業資質百問百答(下)
作者:魯班培訓 來源:魯班培訓 瀏覽: 添加日期:2015-09-02
63、申報的業績指標略低于標準要求,是否認可?
答:不予認可。
64、違法分包或轉包的工程業績用于申請資質,是否認可?
答:不予認可。
65、用于申請資質的工程業績,以什么時間為準來計算有效期?
答:以工程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計算有效期。
66、群體建筑可以按照“單體建筑面積”業績來考核么?
答:不可以。群體建筑(無論基礎是否相連)不作為單體建筑面積業績考核。但基礎相連的群體建筑,地下結構的面積及地上某一單體面積累計可以作為單體建筑面積業績考核。
67、申請資質的工程業績材料中必須提供圖紙、工程結算單等材料嗎?若需要,應提供什么樣的材料才有效?
答:工程業績一般不需要提供圖紙、工程結算單等材料,但下列情形需要提供:
(1)部分資質標準中業績指標涉及“深度”、“高度”、“跨度”等的,通常需要提供圖紙,圖紙應為帶圖簽的有效圖紙,且圖紙上應設計單位出圖章及設計人員執業印章。
(2)連體建筑按單位工程申報的,通常需要提供圖紙,圖紙應為帶圖簽的有效圖紙,且圖紙上應設計單位出圖章及設計人員執業印章。
(3)部分資質標準中業績指標涉及“單位工程造價”、“單項工程造價”、“單項工程合同額”等的,通常需要提供工程結算單,屬于政府、軍隊投資建設項目的,結算單需經第三方確認。
68、申報的代表工程業績,工程合同中所注明的注冊建造師非申報企業的可以認可么?
答:不認可。企業申報的工程業績中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實施時存在非本企業注冊建造師、不具備注冊建造師資格、超越注冊建造師執業范圍執業、或違反有關規定同時在兩個及以上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的,企業該項工程業績不予認可。
69、同一工程分期發包,簽訂多個施工合同,按照“單項合同額”考核時,多個合同的合同額可以累加么?
答:不可以。單項合同額是指一個承包合同所載合同價。
70、申請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申報的工程業績中包括建筑幕墻工程,是否可以一并計入裝修工程?
答:不可以。
71、用于申請資質的工程業績,同時滿足業績標準中的兩款條件,能否計算為兩項業績?
答:不能,只能計算為一項業績。
72、保密工程可以作為工程業績申報么?
答:不可以。
73、按照“層數”指標考核的,設備層可以計算為一層么?
答:不可以。
74、竣工驗收證明有什么要求么?
答:單位工程驗收、分部分項工程驗收證明需加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四方公章。
75、受理部門何時向外埠地市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業績核實函》?
答:對申請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許可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方面資質的,申報工程業績不在已聯網省市完成的,受理部門應在受理前向工程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實業績情況。
76、受理部門何時發《征詢工程項目業主意見函》?
答:對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許可的資質,申報企業工程業績的,受理部門應在受理前向工程的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單位發送《征詢工程項目業主意見函》。
77、對申請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許可的水運、礦山、冶金、石油化工、電子與智能化、防水防腐保溫、環保等方面資質的,除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清單》要求的業績材料外,還應提供能反應真實施工情況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什么內容?
答:證明材料包括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進場物資報驗材料,施工試驗資料,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驗收記錄等能反映真實施工情況的工程技術資料。
78、工商營業執照還審查經營范圍嗎?
答:不審查經營范圍是否包含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施工勞務。
79、標準中所列專業職稱為簡稱的,企業提交職稱證書或畢業證書顯示的為全稱或細化的,是否可以認可?
答:可以認可。如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可按電氣專業職稱認可;熱能與暖通空調可按暖通專業職稱認可;環境保護可按環保專業職稱認可;冶金熱能動力、冶金設計可按冶金專業職稱認可;工業自動化可按自動化專業職稱認可。
80、焊接專業職稱如何認可?
答:企業提交職稱證書或畢業證書顯示為焊接、金屬材料、熱處理等專業的均可認可。
81、電力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哪些?
答:電力工程相關專業的認定:一是按專業技術職稱證書中專業類別分類認定:熱能動力工程、水能動力工程、核電工程,風電、太陽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輸配電及用電工程、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含:發電、變電、供用電、電力網、電氣工程、電力工程技術),電力電子、電氣設備安裝、電氣自動化等;二是按國家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載明本人所學專業分類認定:熱能動力工程、水能動力工程、核電工程,風電、太陽能及其它能源工程,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力科學與工程、高電壓與絕緣技術、電機與變壓器、電力電子與電力傳動、工業自動化(電氣專業方向)。
82、企業購置的二手設備可以認可么?需要提供什么?
答:認可。需要提供由稅務部門代開的發票。
83、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如何換證?
答: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 建市[2015]20號)第(十)條的規定,《標準》中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僅包含建筑物糾偏和平移、結構補強、特殊設備起重吊裝、特種防雷等4項工程內容,因此只有這4項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可以申請換證,其他類型的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均不能換證。
84、對于標準中有廠房要求的,廠房在外地可以么?
答:可以。
85、施工勞務企業資質中對企業固定的經營場所做出要求,需要現場核查么?
答:不需要,以企業提供的辦公場所證明作為考核依據。
86、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技術負責人可以是一個人么?
答:可以。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總工程師作為企業主要管理人不做考核要求,相關信息在申請表的企業基本情況中填寫即可。如果總工程師同時作為技術負責人申報的話,按照技術負責人的要求考核。
87、《標準》中對技術工人的專業做了限定,且要求專業齊全的,如何理解?
答:是指申報人員由相應專業人員組成,且每個專業至少1人。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要求“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高壓電工、低壓電工、維修電工、安裝電工等齊全,且不少于 30 人”是指這30人應當由高壓電工、低壓電工、維修電工、安裝電工組成,且每個專業至少有1人,其他專業不予認可。
88、《標準》中未對技術工人的專業做出規定,應申報什么專業的技術工人?
答:不對技術工人的工種進行考核。如: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要求“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是指持證的中級工至少30人,工種不限。
89、《標準》中對技術工人的專業做了限定,但未要求專業齊全的,如何理解?
答:是指申報人員中包括相應專業即可,每一類專業人員數量不作要求。如: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中要求:"防水工、電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是指防水工、電工、油漆工、抹灰工合計不少于30人,但每個專業的人數不限,也不要求必須所有專業齊全。
90、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中同時對技術負責人和實驗室負責人提出了要求。實驗室負責人在哪里體現?
答:實驗室負責人需填寫技術負責人的相關情況表。在分別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情況下,技術負責人和實驗室負責人可以是同一個人。
91、標準中要求的“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的本類別資質一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中的"項"如何理解?
答:是指獨立的施工合同所包含的工程內容。2項業績可以是滿足標準要求的同類或不同類的業績。
92、外埠建筑業企業資質企業,因工商注冊地發生變更的,企業資質如何辦理?
答:具備《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令)第九條規定資質的企業及具備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外埠企業,辦理進京備案手續一年以上,在京期間無違法違規行為或前一年的年度市場評價結果為合格以上,備案后在京承擔過不少于1項目達到現有資質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工程質量合格,未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符合以上條件的可按建市【2014】79號文件規定,辦理資質相關手續。
93、按原標準取得爆破與拆除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在哪里可以查詢到企業資質信息?
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網站(http://www.bjjs.gov.cn)—>查詢中心—>工程建設類—>爆破與拆除專業企業資質證書查詢。
94、我公司原有資質均屬于新標準中被取消資質的范疇,現我公司想申請新的資質,網上應申報哪個流程?
答:按照建筑業企業首次申請資質辦理。
95、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資質在這次換證范圍內么?
答:不屬于。
96、現在還可以新申請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資質么?
答:不可以。
97、已有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資質的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即將到期,應如何辦理?
答:按原申請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資質的渠道申請資質延續。
98、建筑業企業取得資質后如何監管?
答:一是采用記分制方式對建筑業企業市場行為進行監管。在企業或人員發生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或處理的同時,按照相應規定對企業或人員進行記分處理,根據與規定的記分限值與累計的記分結果,對企業進行書面警示、限制申請資質升級和增項、啟動資質核查等處理;二是采用資質核查方式對建筑業企業資質資格進行動態管理,經核查不再符合資質條件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將被撤回。
99、企業取得資質后是否需要長期滿足標準要求?
答: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應當保持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等方面滿足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條件。
100、什么情況資質許可機關應當撤回建筑業企業資質?
答:企業不再符合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會公告,整改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企業整改期間不得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能承攬新的工程;逾期仍未達到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資質許可機關可以撤回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101、資質被撤回的企業,是否可以再次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
答:被撤回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可以在資質被撤回后3個月內,向資質許可機關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級同類別資質的申請。逾期不申請的,從最低等級資質申請。
102、監督檢查人員在履職時有權采取的措施是什么?
答: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檢查企業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有關人員的注冊執業證書、職稱證書、崗位證書和考核或者培訓合格證書,有關施工業務的文檔,有關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合同管理、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文件;(二)進入被檢查企業進行檢查,查閱相關資料;(三)糾正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及有關規范和標準的行為。
103、被檢查企業應該如何配合檢查?
答:有關企業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協助與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104、什么情況資質許可機關應當撤銷建筑業企業資質?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許可機關應當撤銷建筑業企業資質:(一)資質許可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準予資質許可的;(二)超越法定職權準予資質許可的;(三)違反法定程序準予資質許可的;(四)對不符合資質標準條件的申請企業準予資質許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銷資質許可的其他情形。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
105、什么情況資質許可機關應當注銷建筑業企業資質?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許可機關應當依法注銷建筑業企業資質,并向社會公布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作廢,企業應當及時將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交回資質許可機關:(一)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依法申請延續的;(二)企業依法終止的;(三)資質證書依法被撤回、撤銷或吊銷的;(四)企業提出注銷申請的;(五)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其他情形。
106、對資質申報中弄虛作假行為如何處理?
答:申請企業隱瞞有關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資質許可機關不予許可,并給予警告,申請企業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
107、對取得資質后發現弄虛作假行為的如何處理?
答: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由原資質許可機關予以撤銷;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的罰款;申請企業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
108、企業未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及時辦理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的怎么處理?
答:企業未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及時辦理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109、企業在接受監督檢查時不配合怎么處理?
答:企業在接受監督檢查時,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或者拒絕、阻礙監督檢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處3萬元以下罰款。
110、啟動資質核查的條件是什么?
答:建筑業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區縣建委或專業管理部門(以下簡稱核查部門)可以啟動動態核查:
(一)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建筑業企業動態監管平臺積分達到20分的;
(二)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
(三)引發群體性或突發事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四)被投訴、舉報資質條件不符合資質標準的;
(五)建筑業企業成立后3年內未承攬工程的;
(六)核查部門認為需要啟動動態核查的其它情形。
111、 事業單位可以申請資質么?
答:不可以(軍隊單位除外)。
112、 企業申報的主要人員可以是事業編制么?
答:不可以(軍隊單位除外)。
113、 重組、分立后的企業再申請資質申報代表工程業績的,原企業完成的工程業績可以認可么?
答:重組、分立后的企業再申請資質的,只對企業重組、分立后承接的代表工程業績予以認可;合并后的新企業再申請資質的,以原企業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報可以認可。
114、 具有教學、研究等系列職稱的人員可作為有職稱人員申報么?
答:不可以。職稱人員中如具有教學、研究等系列職稱的人員從事建筑施工時,如講師、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員、研究員等的均不予認可。
115、 企業以租賃的廠房申請資質的,租賃期限有要求么?
答:沒有,但租賃到期日期應不早于受理日期。
116、 我公司申請資質升級,標準要求代表工程業績2項,我公司可以申報4項么?
答:企業多申報的業績不予考核(考核累計指標的除外)。按企業資質申請表中的排序審查,超出標準數量要求以外的業績不予考核。如: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要求“近5年承擔過單項合同額1500萬元以上的裝修裝飾工程2項,工程質量合格。”企業申報了4項工程業績,則只根據企業資質申請表中的排序審查前2項業績,超出標準數量要求以外的業績不予考核。
117、 代表工程業績必須提供中標通知書么?
答:每項代表工程均應提供中標通知書,依法可以不進行招標的項目,以業主單位或招標代理機構出具的有關中標文件,如直接發包通知書等進行考核。
118、 我公司申報的代表工程業績所要求的技術指標在施工合同中已明確體現,還需要提供圖紙么?
答:企業申報涉及建筑工程方面以外的資質的,標準中涉及的業績指標,在中標通知書、施工承包合同或竣工及質量證明材料能明確反映的,且反映指標的相同內容相對一致,根據中標通知書、工程承包合同或竣工及質量證明材料為準進行考核;不能明確反映指標的,需提供能反映該項技術指標的圖紙或其他有效的證明材料。
119、 涉及建筑工程方面的資質有哪些?
答: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120、 申報的工程業績需要提供圖紙的,對圖紙有哪些要求?
答:工程圖紙至少應含圖簽、設計單位出圖章,有些圖紙按照相關要求還應包含注冊人員簽章等。(1)圖簽中的工程項目名稱、圖紙名稱、設計人員簽字、出圖時間、出圖版本應是齊全、有效的。(2)設計單位出圖章和注冊人員簽章的編號應該一致。(3)注冊人員簽章應按其專業簽蓋在相應專業圖紙上。如建筑圖上加蓋的的是注冊結構師印章,則該圖紙非有效圖紙。(4)設計單位出圖章和注冊人員簽章、印簽章的有效期與圖紙的出圖時間均應符合相應邏輯關系。如出圖時間為2010年11月,而注冊結構師印章的有效期至2014年7月,則該圖紙非有效圖紙(注冊結構師注冊有效期為3年,注冊建筑師注冊有效期為2年,設計單位出圖章有效期為5年)。
121、 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要求的技術工人有專業要求么?
答:有。技術工人包括線務員、機務員、電工、焊接等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具有計算機等級證書的人。
122、 機電工程專業職稱是否可以作為機電工程相關專業職稱人員申報相應資質?
答:可以。機電工程專業職稱在申請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及二級資質時可以作為機電工程相關專業職稱人員申報,但在申請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三級資質時不可以作為機電工程相關專業職稱人員申報(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三級資質標準要求機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人,且專業齊全。標準中機電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暖通、給排水、電氣、機械設備、焊接、自動化控制等6類,該資質要求的6個人必須滿足標準所列明的這6類專業,機電工程專業未在6類專業中,因此不予認可)。
12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中要求的市政工程相關專業(包括道路與橋梁、給排水、結構、機電、燃氣等)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15 人,且專業齊全。 其中的機電專業是指什么?
答:機電專業包括機電工程、暖通、電氣、機械設備、焊接和自動控制。
124、 原資質管理關系屬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非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筑企業(住房城鄉建設部【2015】20號文附件6規定之外的企業),首次辦理業務時還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出具下放函嗎?
答:對于原資質管理關系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非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筑企業(含下屬企業) (住房城鄉建設部【2015】20號文附件6規定之外的企業),由集團公司出具現有資質證明,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建筑業管理處核實后在我委資質系統進行補錄,信息補錄后企業直接到注冊地址所在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辦理相關業務,我委不再開下放函等紙質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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